安徽省专业政府采购信息服务媒体

代理机构专区

采购单位专区

安徽省小额交易系统

框架协议

代理机构检查

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高速公路项目工可技术审查咨询(第一批)第3包中标结果公告[2025]

高速公路项目工可技术审查咨询(第一批)第3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FAFZ00508 

二、项目名称:高速公路项目工可技术审查咨询(第一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3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3526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陆万陆仟元整(¥26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高速公路项目工可技术审查咨询(第一批)3包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董春平、许玉兵、李捷、刘旭、徐雅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金额:0.39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高速公路项目工可技术审查咨询(第一批)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平湖路98号

联系方式:0551-636235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253、15256284432、1815557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盼腾、张健、卜逸凡

电话:0551-62220253、15256284432、18155571730

 

附件信息: